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 年 9 月 3 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2014 年 12 月 10 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鲁政发〔2016〕7 号)、《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鲁教基字〔2016〕7 号)、《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7〕125 号)等文件要求,适应山东省新的招生考试改革,加快转变教学质量提高方式,全面提升我校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自 2017 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参考纳入高校招生录取方案。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2020 年开始新高考改革要求:“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坚持指导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指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以课程为依托,形成与学校课程体系相契合的、具有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校特色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配套保障体系,做到评价有依据,结果客观真实、有效可用,彰
显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内容全面,体现特色。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
注重过程,指导发展。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健康成长,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公开公平,强化监督。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采取多种 方式,考察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 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 会实践等方面。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日常操行、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
动、志愿服务等(包括内容、地点、持续时间或次数、过程、成效等),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 、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义工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典型事例由学生自己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日常操行实行等级评价。
学业水平。课程修习情况(平时)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山东省普通高中 2017 极学生课程学分结构表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校本课程修习情况亦授课教师填写;研究性学习创新成果由学生填写,指导教师审核评价。主要考查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国家课程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 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体育与健 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 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 和挫折的表现等。其中身心健康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记录;日常体育锻炼情况由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审核;心理素质展示由学生自己描述。
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学生选择最能够表现自己艺术素养领域中的 1-3个项目填写,班主任审核。
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由学生如实填写,学校审核。
四、评价标准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以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依据,跟据本校实际,将上述五个维度整合为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四个大项并分为 19 个不同
要素进行评价,每个评价要素又解读成了若干个评价观测点,对评价主体从多个评价观测点进行评价,最后综合对上述五 个维度分别做出等级评价。(见《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素及主要观测点》简称《细目表》,即附 件一)。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三个部分:成绩和学分、评定等级和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
综合素质中的五个维度分别作出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维度)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优秀(A)、良好(B)、合格(C)、尚待改进(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上报山东省平台时,思想品德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水平以成绩和学分呈现;身心健康以成绩自动生成等级呈现;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以写实描述呈现。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C。
达到 B 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A。(1)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及以上有关部门 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 D:(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
A、B、C、D 的控制比例分别为 30%、40%、25%、5%。
结果以等级上报省平台,并作为学校评价结果使用依据。
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C。
达到 B 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 A。(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技术领域所有模块考试考查成绩优秀、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优秀; (3)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参加市、区、校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科竞赛并获三等奖以上。(4)在市、区、校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作品,征文获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 D。(1)有经常性旷课、违反课堂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经常不交作业等行为;(2)未按规定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等领域课程学习或成绩不合格;(3)未按规定参加研究性学习或研究性学习成绩不合格;(4)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不合格。
按所取得学分上报省平台,等级结果并作为学校评价结果使用依据。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C。
达到B 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市、区、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相关实践、创新类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2)研究性学习成果显著,在市、区、
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展评中获奖;(3)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5)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 D。(1)不如实描述,造假行为的;(2)剽窃别人成果的。
按学生的写实描述上报省平台,等级结果并作为学校评价结果使用依据。
身心健康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C。
达到 B 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 A。(1)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区级及以上运动员;(3)在市、区、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奖;(4)在生活、学习中表现出优秀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并得到师生公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 D。(1)非身体伤残原因长期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C 等要求;(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
明并在实证材料中予以记录。
按测试成绩形成等级上报省平台,等级结果并作为学校评价结果使用依据。
艺术素养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 C。
达到 B 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 A。(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证;(3)在市、区、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 D。(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级文艺类活动;(2)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学生选择最能够表现自己艺术素养领域中的 1-3 个项目填写,班主任审核后上报省平台,等级结果并作为学校评价结果使用依据。
以上五个方面除“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外,其他四个方面被评为 B 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 50%以内,
A、B、C、D 的控制比例分别为 30%、40%、25%、5%。附则:
参照《寒亭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寒亭一中学生一日常规》、《寒亭一中学生违纪惩戒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综合素质评价可认定为“D 等”,可分项对应相应
《细目表》入档管理。
在期中、期末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者;传阅淫秽书画、小报,收看淫秽录像的;
有不正当同学关系,经劝勉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侮辱、推搡、辱骂老师,受到学校处分的;
损坏公私财物,行为恶劣的;
多次有一般违纪行为并屡教不改;
寻衅、欺凌弱小、敲诈同学、打架斗殴的;有盗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校,多次教育无效的;
无故旷课累计 10 节及以上或离家出走,造成不良影响的;
参与赌博、抽烟、酗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一票否定不能评为 A 等级的情形或行为如下:有意扰乱正常学习秩序,屡教不改者;
一学期累计无故迟到 3 次,有旷课行为;
不履行值日任务每学期达 2 次以上者;
衣冠不整,发饰怪异,佩戴首饰,经多次教育不改正者。其他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寒亭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寒亭一中学生一日常规》、
《寒亭一中学生违纪惩戒处分条例》的行为。
将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 D 应非常慎重,评为优秀 A 要严格对照条件,这两方面的实证材料要经学校审核后填写在每学期评价表中。
五、评价的组织
副组长:郭祥勇 李荣和 刘少伟 张永生 郭伟华张永昌 金宝庆 栾其祥 徐连海
成员:孙国栋 李东风 杜在东 徐浩东 孙付军 窦胜利 张宗明 郭明兴 张坤明 宋卫山 王其军 陈丽 芹和全体班主任。
职责:
建立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负责评价工作的咨询、指导和复核及监督。
拟定规章制度,监控评价程序,接受申诉与举报,查处违规行为。
建立诚信机制,落实学生、家长和学校领导参与的评价工作的公示、监督等制度措施;
把评价工作作为学校领导、教师的职务行为,给予班主任、科任教师工作量合理认定。
组长:郭祥勇
副组长:郭伟华 徐连海 李东风 杜在东 孙付军 窦胜利
成员:家委会成员 3 人 学生会成员 5-7 人监察小组职责:
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定工作透明、公正和规范。
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副组长:、徐连海 李东风 杜在东 孙付军 窦胜利成员:张银环 李晓宁 季鹏 王志强 徐浩东 陈丽芹 李晓兵 赵晓梅 徐翠丽 李莉和全体班主任 家长代表。
2017 级工作小组:
2017 级一部管理员:孙付军 二部管理员:窦胜利
2017 级德育管理员:季鹏
学校教务管理员:李小兵 赵晓梅 年级教务管理员:徐翠丽
班级管理员:各班主任
班级综评工作小组:班委会、班级考评小组及家长代表办公室:“学业水平”设在教务处。“思想品德”、“艺术
修养”、“社会实践”、“身心健康”设在政教处,电话:7251669。职责:
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组织教师学习讨论上级文件精神及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组织各班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组织相关教师培训。
具体组织实施评定工作,处理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评定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并对评定过程的争议进行仲裁,保证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认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负责评价工作的咨询、指导和复核;
组 员:级部负责人 1-2 人、任课教师 2-3 名、学生代表 3
名,家长代表 3 人(参与评价过程监督但不参与评价),人
数不少于 11 人。
在年级的统一协调和组织下各班组建班级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评价工作。学生代
表应由学生推选,教师成员必须是任课教师(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 1 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成员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周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成员,则需要做相应调整。
职责:各班级要严格组织实施具体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搞好评价宣传工作,处理评价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审核、上报评价数据。
六、评价实施过程
由教务处、政教处、年级、级部组织综合素质评价学分和等级的实施与填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班级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好以下实证材料:
班级日志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关键性作业、作品。
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
关键性评语。
自我描述。
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生积累、整理实证材料。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可利用校内、校外时间 分成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模块要突出学生的自 我活动记录,自我活动记录的详略重点是五个维度的内容。活动内容和记录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指导,年级可给出表格,内容由学生自己填写。(学生最好制作电子文档填写内容, 然后打出来)
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需要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
(如思想品德),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教师评价等结合起来。学生自评权重为 20%,学生互评权重为 40%,教师评价权重为 40%。对每个维度的阶段性评价(学期)均以 A、B、C、D 的结果呈现,其中每个维度 A、B、C、D 分别记 10、8、7、5 分,将该维度的三个(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级按权重折合成分数,最后根据该维度的得分形成评价的等级。
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修定实施方案、细则,进行公示,确保家长知晓率 100%,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并上传“潍坊市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接
受社会监督。
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宣传 2017 级开始的高考改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办法,组织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学习评价方案、细则,充分做好宣传工作。
每个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制定评价计划,征求学生意见,报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一步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价工作。结合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指导学生建立档案袋,成长日志、班级编印班级日志。学生成长日志、班级日志收集、记录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真实、有据可查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个性介绍、成绩记录、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记录、体育和艺术活动及科技活动等成长历程的记录、教师与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及竞赛的信息等,每学期末,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学校要将每个学生成长日志、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及标志性成果归档,指导、帮助学生归在建立的电子成长记录档案中,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实施自我评价。自我评价重在每一环节和每个阶段的经常性反思,重视点滴进步和成长过程的不断积累。认识自身潜能与特长,体验进步与成长的快乐,增强自信、树立自尊;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寻求解决方法和途径;确立新
的发展方向,主动追求发展目标。因此自我评价可在平时多次进行,学期末纳入学期考核。
实施同学相互评价。此评价重在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促进,重视相互交流,扩大自我发展信息渠道;分析同学的发展潜力,分享成功的喜悦;研究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立新的发展目标。在每学期末归入档案中,学期末纳入学期考核。(同学相互评价可不当面评价,依靠电 子平台最好,一学期一次。)
实施教师评价。教师评价重在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观察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行为表现,重视走进学生内心世界,捕捉细微变化和点滴进步,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发掘学生的潜能与特长,鼓励学生的成长与进步,帮助学生树立信心;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提出发展建议,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在学期末进行,学期末纳入学期考核。(平时可在电子文档中写上,期末归入学生档案中)
实施班主任评价。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对学生发展过程中的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价,用发展的眼光就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典型事例、突出表现和显著进步给予激励性评价。
上述各项评价及时、按时进行,并在校园宣传栏、教室内、学校网站、山东省综评网站班级同学圈内公示、交
流、展示结果,供学生、教师、家长查阅、参考,公示期不少于 5 天。
评价工作统一使用“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
校评价工作小组在公示期内承办学生、家长、教师申诉与举报,而后逐级进行审核、复议。
学校每学期期末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核准后备案、入档,并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经评价、公示、复议无异议的学生入档材料,学校各级理员(班主任、级部、年级、学校管理员)再次逐级依次核查,并由学生与相应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前
(上学期为次年 3 月 1 日前,下学期为 8 月 1 日前,高三下
学期为 5 月 1 日前),提交上传至省管理平台入档,提交后,任何人不能修改任何信息,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 2 年。
1 .班级要在班主任的领导下成立班级评价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班所有的评价过程和行为,向班级评价小组搜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班主任、班级家委会监督委员、课任教师必须在“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签字确认。
学校领导小组和学校评价工作小组要对各班级评价
的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核,并负责处理学生和家长的评价申诉,
按规定予以答复。
各班级每学期的阶段性评价及终结性评价结果要上 报给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审定,审定后要将获 A 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形成档案。
阶段性评价在每学期末完成,上学期在 2 月初完成审定和公示及存档,3 月 1 日零时为系统自动上报时间;下学期在 7 月初审定和公示及存档,8 月 1 日零时为系统自动上报时间。每期评价的最终结果要告知家长。
对评价项目实行抽测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年度非诚信班级公示制度。学校不定期对项目 A 的学生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评定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该学生相应的等第,将其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予以公布。凡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相关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的责任。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记入档案中。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和生成的纸质档案将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高考无小事,高考档案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大事,各部门、各教师不要给学生、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谁造成影响谁负责。
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要同步进行,学生和教师平时可以做好,到时可直接输入电子平台中去。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本实施细则由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解释。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
2017 年 9 月 1 日
附件一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素及主要观测点《细目表》
(参照)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主 要 观 测 点 | 实证材料 | 评价结果(等 级) | |||
A | B | C | D | ||||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 是非观念 |
|
| ||||
集体观念 |
| ||||||
诚实守信 |
| ||||||
社会责任 |
| ||||||
热爱祖国 |
心家乡的建设。 | ||||||
自尊自律 |
|
文明尚礼 |
| 等方面的特殊表现记 录。 10.校级以上违纪处分或违法等记录。 …… |
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 学习态度 |
|
| ||||
学习兴趣 |
| ||||||
学习方法 |
| ||||||
创新精神与 实 | 探究意识 |
|
践能力 | 团队精神 |
|
…… |
评价能力 |
| ||||||
身心健康 | 生活方式 |
烟、不酗酒,拒绝毒品。 |
,明。 | ||||
体质健康 |
| ||||||
心理 健 |
|
康 | 消极、不悲观; 3.能自我调控情绪,遇事冷静,不偏激。 |
…… | |||||
社会适应 |
| ||||||
艺术素养 | 审美情趣 |
|
(区)级以上刊物演 出、发表、展示的艺 术作品。 …… | ||||
艺术素质 |
|
表中带★的实证材料必须加以审核,并附在最终评价报告单后。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量化周汇总表
姓 名 : 班 级 : 20__—__ 学 年 度 第 __ 学 期
周次 |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 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 交流与合作 | 身心健康 | 艺术素养 |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总分 | ||||||||||||||||||
爱学校爱班级 | 诚实守信明辨是非 | 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 卫生 | 素质 修养 | 学习态度 | 课堂表现 | 课堂笔记 | 研究性学习 | 质量检测 | 团队精神 | 沟通与分享 | 互助合作 | 健康生活 | 两操一课 | 心理健康 | 艺术科技节 | 文美会展 | 社团活动 ( 志愿者服 务) | 社区课程社会实践 | 创造与发明 | 兴趣特长 | 实践基地学习 | |||
值日 | 个人 | ||||||||||||||||||||||||
分值 | 4 | 4 | 4 | 2 | 2 | 4 | 5 | 5 | 5 | 5 | 5 | 4 | 3 | 3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
第一周 | |||||||||||||||||||||||||
第二周 | |||||||||||||||||||||||||
第三周 | |||||||||||||||||||||||||
第四周 | |||||||||||||||||||||||||
第五周 | |||||||||||||||||||||||||
第六周 | |||||||||||||||||||||||||
第七周 | |||||||||||||||||||||||||
第八周 | |||||||||||||||||||||||||
第九周 | |||||||||||||||||||||||||
第十周 | |||||||||||||||||||||||||
小记 |
说明:此表每周统计一次,期中汇总。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日常表现量化表(教师用表)
班 级 : 年 级 班 科 目 : 任 课 教 师 姓 名 : 周 次 :
学生姓名 | 尊敬师长 (4 分) | 课堂纪律 (4 分) | 预习情况 (4 分) | 课堂学习表现 (2 分) | 课堂笔记 (4) | 作业完成情况 (4 分) | 学习效果 (4 分) | 小组互助情况 (4 分) |
说明:此表每周统计一次,期中汇总。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
2017 年 9 月 1 日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选派师德素养高、工作认真负责、诚信度高的教师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位教师对综合素质评价都要签定诚信协议。学生互评小组、教师评价小组的评议和评分都要采取实名制,对自己的评议和评分负责。对每个学生的评分,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都应给出相对应的评分说明。
二、参与评价工作的全体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决不可存在敷衍塞责、草率行事的态度,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参与评价工作的学生和教师,若因违背诚信协议或因工作的诚信问题而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涉及教师的,将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评价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涉及学生的,在综合素质评定中
“公民素质”维度直接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学生和教师,要自觉接受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及学生家长的监督,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及时检查、监督整个评价过程,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五、对参与评价工作学生、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配合学校全面、细致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正、客观的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人愿意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郑重承诺对学生的评价均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并确保评价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愿意在评价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与客观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有关处理。
教师签名:
联系电话:
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注: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教师留存一份。
根据《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与班主任签订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承诺责任书。
一、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与各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二、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班主任,成员
分工要明确,责任到人。
三、 增加诚信意识,确保在综合评价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细致,做到对每一名学生负责,对每一位家长负责。
四、 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努力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积极地学习态度,团结协作,身心健康,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一代新人。
五、 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如出现虚假材料或不按程序操作的,
班主任需承担相关责任。
2017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
2017 年 9 月 1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教师留存一份。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 年 9 月 3 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
进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2014 年 12 月 10 日),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鲁教基字〔2016〕7 号)、
《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7〕125 号)等文件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自 2017 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参考纳入高校招生录取方案。
为适应山东省新的招生考试改革,加快转变教学质量提高方式,全面提升我校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试行)。本实施方案和细则自 2017 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开学之初,学校已经通过多种形式做了一些宣传、解读、培训工作,让学生和家长们对新高考形式下的“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记录程序、材料使用、保障机制、配套方案等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知。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17 年 9 月 1 日
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促进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高考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让这一工作成为满意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内容及时间
(一)评价前一周,在校内公示下列内容: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评分细则、日程安排;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 等生分解到班实施办法及其分解比例;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班教师评价小组成员名单;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
公示举报电话(主要包括学校办公室电话、监察小组负责人电话和学校校长电话);
公示其他应该公示的内容。
(二)评价工作结束后,在校内公示各个维度 A 等生名单,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受理并组织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二、公示机构及职责
上述各内容的公示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做到按时公示,按规定公示。
为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严谨,操作规范,程序到位,结果公平公正,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和申诉的内容
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对下列情形持有异议的,可按规定要求和程序举报和申诉:
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异议的;
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有异议的;
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有异议的;
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等有异议的;
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其它情形有异议的。
二、举报和申诉的时间
举报和申诉的时间为公示期间内。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三、举报和申诉的要求和程序
举报和申诉要求采用实名制,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依规。其程序为:
向班主任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反映情况,班
主任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若对答复不服,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若不服上述答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诉。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明 确答复;
若仍不服上级主管部门答复,最后可向省市教育局举报或申诉。省市教育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答复。此答复为最终答复。
四、举报和申诉的方式
学校建立投诉信箱或电话,广大师生、全体家长有权对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规程、评议结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申诉。可以用信件的形式投诉,也可以直接向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举报和申诉。监察小组负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小组,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聘请学生家长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成员)为监督成员,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全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二、监督小组对下述内容实施监督: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评分细则的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科学、完善;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的选配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公示;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公示公开;
学生互评、教师评价是否坚持标准,做到客观公正、据实评价;
各个维度A 等生名单是否公示并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监督小组认为需要实施监督的其他情形。
三、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实
行回避原则,按照交叉方式进行,监督工作结束后,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出具见证书。
四、监督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督促工作人员规范操作。
五、监督小组受理学生举报或申诉后,应按有关规定提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调查、复议和答复。
六、监督小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各项监察工作签字制度,并遵守诚信协议,协助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疏导工作。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让这一工作成为满意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所有参与主体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给学生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强化信息系统各级管理员的安全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系统帐号的安全防护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询或更改系统中的数据。对擅自公开、泄露、扩散有关信息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风险清单
序号 | 角色 | 风险清单 | 工作措施 |
1 | 学生 | 未及时登录,上传个人资料 | 班主任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按时登录、填写、上传。 |
2 | 账户、密码、遗忘、错误 | 及时上报管理员,核实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 |
3 |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等个人信息错误 | 勘误确认,及时上报管理员修改,个人信息签字确认。 | |
4 | 账户、密码泄露 | 及时上报重置,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责任书。 | |
5 | 上传资料不真实 | 签订诚信承诺书,班主任认真审核、确认原件,复印件签名备案。 | |
6 | 学生休学 | 管理员及时进行学籍变更。 | |
7 | 对个人评价结果有异议 | 公示期内上报,启动申诉复议程序,工作小组及时核实、沟通、解释。 | |
8 | 教师 | 未及时登录 | 级部管理员及时发现、督促。 |
9 | 账户、密码、遗忘、错误 | 及时上报管理员,核实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 |
10 | 负责内容未及时填写 | 级部管理员及时发现、督促。 | |
11 | 填写资料不真实 | 级部管理员核实、发现、督促修改。 | |
12 | 班主任 | 未及时登录 | 级部管理员及时发现、督促。 |
13 | 账户、密码、遗忘、错误 | 及时上报管理员,核实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 |
14 | 填写资料不真实 | 级部管理员核实、发现、督促修改。 | |
15 | 管理员 | 密码遗忘、泄露,权限转移 | 进行保密教育,做好账号、密码备份,签订保密责任书,及时上报高一级管理员更 改密码。 |
16 | 家长 | 账户、密码、遗忘、错误 | 及时上报管理员,核实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
17 | 对政策、方案、细则、不了解、有误解 | 通过家长会、告知书、讲座、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 | |
18 | 对学生评价结果有异议 | 做好政策解释,启动申诉复议程序,工作小组及时核实、沟通、解释。 |
十五、山东省普通高中 2017 级学生课程学分结构表
科目 | 学分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备注 | ||||||
必修 | 选修 I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语文 | 8 | 0-6 | 4 | 4 | 0-2 | 0-2 | 0-2 | 选修Ⅱ课程 (含各学科课程标准中选修Ⅱ模块、专题教育及地方课程、校本课 程) | |||
数学 | 8 | 0-6 | 4 | 4 | 0-2 | 0-2 | 0-2 | ||||
外语 | 6 | 0-8 | 4 | 2 | 0-2 | 0-2 | 0-2 | 0-2 | |||
思想政治 | 6 | 0-6 | 2 | 2 | 1 | 1 | 0-3 | 0-3 | |||
历史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
地理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
物理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
化学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
生物 | 4 | 0-6 | 2 | 2 | 0-2 | 0-2 | 0-2 | ||||
信息技术 | 2 | 2-9 | 2+2(占用选修 I 2 学分) | 0-7 | |||||||
通用技术 | 4 | 0-9 | 4 | 0-9 | |||||||
音乐 | 3 | 0-9 | 1 | 1 | 1 | 0-9 | |||||
美术 | 3 | 0-9 | 1 | 1 | 1 | 0-9 | |||||
体育与健康 | 1 2 | 0-18 | 2 | 2 | 2 | 2 | 2 | 2 | |||
0-18 | |||||||||||
综合实践活动 | 考察探究活动 | 6 | 6 | ||||||||
社会服务活动 | 5 | 5 | |||||||||
职业体验活动 | 4 | 4 | |||||||||
党团教育活动 | 1 | 1 | |||||||||
地方和校本课程 | ≥14 | ||||||||||
合计 | 8 8 | ≥42 | ≥14 |
附件四: 山东省普通高中 2017 级学生课程安排指导表
时 间 科目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学段 1 | 学段 2 | 学段 3 | 学段 4 | 学段 1 | 学段 2 | 学段 3 | 学段 4 | 学段 1 | 学段 2 | 学段 3 | 学段 4 | |
语文 | 语文 1 | 语文 2 | 语文 3 | 语文 4 | 选修Ⅰ:在语文 5、选修模块中选 0-4 个模块(0-6 学分);选修Ⅱ:其他模块 | |||||||
数学 | 数学 1 | 数学 2 | 数学 3 数 学 4 数学 5(第 一章) | 选修Ⅰ:在数学 5(第二、三章)、数学 2-1、2-2、2-3 中选 0-4 个模块(0-6 学分);选修Ⅱ:其他模块 | ||||||||
英语 | 英语 1 | 英语 2 | 英语 3 | 选修Ⅰ:在英语 4、英语 5、英语 6、英语 7 中选 0-4 个模块(0-8 学分);选修Ⅱ:其他模块 |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 (政治生活) | 思想政治 (生活与哲学) | 思想政治 ( 经济生 活) | 思想政治 ( 文化生 活) | 选修Ⅰ:在经济生活、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选 0-2 个模块(0-6 学分); 选修Ⅱ:其他模块 | |||||||
历史 | 历史Ⅰ | 历史Ⅱ | 选修Ⅰ:在历史Ⅲ、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20 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选 0-3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模 块 | |||||||||
地理 | 地理 1 | 地理 2 | 选修Ⅰ:在地理 3、自然地理基础(与地理 1 对应 的内容)、环境保护中选 0-3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模块 | |||||||||
物理 | 物理 1 | 物理 2 部分内容、选修 3-1 部分内容 | 选修Ⅰ:选修Ⅰ-1 的内容是物理 2 部分内容、选修 3-1 部分内容、选修 3-2;选修Ⅰ-2 的内容是选修 3-3 部分内容、选修 3-4 部分内容;选修Ⅰ-3 的内容是选修 3-4 部分内容、选修 3-5。在其中选0-3 个模块 选修Ⅱ:其他模块 | |||||||||
化学 | 化学 1 | 化学 2 | 选修Ⅰ: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中选择 0-3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模块 | |||||||||
生物 | 生物 1 | 生物 2 | 选修Ⅰ:在生物 3、生物技术实践、现代生物科技专题中选择 0-3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模块 | |||||||||
信息技术 | 必修:信息技术基础、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Ⅰ:网络技术应用(必选), 在多媒体技术应用丶数据管理技术丶人工智能初步中选 0-3 个模块;选修Ⅱ: 其他模块 | |||||||||||
通用技术 | 必修:技术与设计 1/2、技术与设计 2/2;选修Ⅰ:在现代家政技术、服装及其设计、电子控制技术和简易机器人制作中选 0-4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 模块 | |||||||||||
音乐 | 音乐鉴赏 | 其他1 个模块(必修) | 选修Ⅰ:除必修之外余下的 4 个模块 中选 0-4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模块 | |||||||||
美术 | 美术鉴赏 | 其他 2 个模块(必修) | 选修Ⅰ:在美术表现系列或者选修Ⅰ 中选 0-5 个模块。选修Ⅱ:其他模块 | |||||||||
体育与健 康 | 必修 12 个模块,选修Ⅰ:除必修之外选修 0-18 模块;选修Ⅱ:其他模块 | |||||||||||
综合 | 考察探究活动 | 包含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至少完成 2 个课题(或项目) |
实践活动 | 社会服务活动 | 以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为主,三年不少于 25 个工作日 |
职业体验活动 | 其中,军训 1 学分;职业行业体验 3 学分,合并到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中一并实施 | |
党团教育活动 | 1 学分 | |
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 学分,占用选修Ⅱ学分,高一、高二每周 1 课时;学生 发展指导 4 学分,其中占用综合实践活动 3 学分,占用选修Ⅱ1 学分,高一、 高二每周 1 课时。 学校可利用选修Ⅱ学分,开设不少于 9 学分的校本课程。 |